关于遴选第五批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拔尖项目的通知
2025-09-30 15:52   审核人:

各项目:

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加强我市大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助力各高校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高质量开展,遴选出更多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具有天津特色的高质量创新创业成果,市教育两委决定遴选第五批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拔尖项目。项目申报及管理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天津市市属本科学校每校限报3项,项目负责人需为我市院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大学生,作为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一项,鼓励已注册公司项目申报。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鼓励跨专业、跨校组队申报,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优先推荐。

3.项目需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

4.申报项目需提供项目真实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拔尖项目申请表》word电子版(学校推荐意见暂时不须填写,待学校组织评审后再择优推荐盖章)。

2.项目商业计划书、路演PPT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融资证明、知识产权证明、获奖证书、2025年第一、第二季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以及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成绩的材料;如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所有证明材料不超过50MB。

二、项目管理

(一)评审立项

1.秉承公平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市教育两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团队情况、商业性、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内容。

3.市教育两委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通过立项项目,并进行公示。

(二)项目培育

1.针对获批项目,委托有关市级众创空间协同培育中心给予为期一年的项目打磨、专家辅导、报道宣传、资源对接、投融资对接等各类服务。

2.建立优质项目资源支持培育机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拔尖项目的人员组成、创业潜力、科研保障、指导教师等进行资源整合,汇集各高校优势力量支持种子项目培育,促使其迅速成长。

3.定期开展拔尖项目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成果宣传,优秀项目将进行案例整理,优先编入天津市青年大学生双创案例库。

(三)验收与奖励

1.项目培育结束后,市教育两委统一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情况进行验收。结项验收主要考察项目立项后所取得的成果、盈利情况、发展潜力等情况,同时考察项目在培育过程中的积极性与配合度。

2.对于结项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将优先推荐参评天津市创新创业特等奖学金。

(四)项目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撤项处理:

1.团队成员配合度不够,不能积极主动配合培育单位开展项目建设。

2.逾期未结项或未通过结项验收。

3.项目建设中存在弄虚作假、失信行为。

4.项目建设期间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资料提交

拟申报第五批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拔尖项目的团队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命名为“项目名称-拔尖项目”(如XX项目-拔尖项目),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dcxcy@126.com。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中午12:00,过期不再受理。

四、补充说明

学校将视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推荐至市教育两委进行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拔尖项目参评。

联系方式:022-28776088

附件: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拔尖项目申请表(见资料下载)

创新创业发展中心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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